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确定全省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2446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1236号 |
发布机构: | 厅运输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确定全省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3-15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鼓励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工作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要求,省厅印发了《陕西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试点申报工作。现将试点名单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对照落实:
一、经企业自愿申报、地市初审,省厅对全省申报的16家企业资料组织了专家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陕西恒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为陕西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附后)。
二、厅运管局具体负责全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实施工作,指导试点企业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完善实施方案,督促企业按照部检测及运行监测要求及时接入系统,检查各地市试点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厅。
三、试点企业所在地市级交通运输局(西安、宝鸡、榆林)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相关企业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试点工作,联系人信息于12月25日报送厅运管局;要组织做好辖区试点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或换证工作,加强对辖区试点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对照实施方案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做好试点总结工作,于2017年12月将辖区试点总结情况报送厅运管局,由厅运管局汇总后上报省厅。
联系人:厅运管局,黄钊,电话:029-87325926
附件:陕西省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名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2月21日